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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丨生态环境执法的“湘潭经验” 焦点播报

发表时间:2023-02-15 08:07:48 来源:湘潭在线

“宽严相济”提高治理效能——


(资料图)

生态环境执法的“湘潭经验”

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廖艳霞 通讯员 荣晓卉

日前,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通告,湘潭市“宽严相济”执法试点的调研报告被评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“四严四基”优秀调研报告。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湘潭市探索创新、深入推进“四严四基”试点工作,准确把握“宽严相济”执法实质,健全执法体系,做到执法举措更加精准、执法手段更加优化、执法力度更加有力,去年全市共立案调查环境违法130起,罚款1233.06万元,实现执法案件数量、质量、效果、满意度多维度提升,形成了湘潭生态环境执法经验。

三个环节贯通协同,提高执法“颜值”

高能力从严执法。市生态环境局以执法改革为抓手,高效整合机构职能,坚持以改促行、以改促进、以改促变、以改促效,在全省率先出台相关改革双方案,精简执法层级,机构职能不断优化,成为湖南省第一个垂改“局队合一”挂牌的市州,被全省推介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化“数字+”建设,在全省第一个实现省、市、县三级环保部门移动执法系统100%全覆盖,实现“高效、便捷、规范、简化”执法。经过近十年的不断摸索,湘潭市的移动执法做到了“人人敢用、人人会用、人人爱用”,在生态环境执法中作用发挥明显。

高水平从严办案。湘潭市织密办案制度“防护网”,出台了相关制度和规则,明确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,做到了公平公正、严格规范、保障合法权益。同时,约束裁量基准“自由度”,确保下达的行政处罚合法、合理、过罚相当,并通过实战与培训不断提升环保铁军“战斗力”,在全省执法大比武中勇夺第一。

高标准从严监管。市生态环境系统做到执法检查计划“精准有力”,精心谋划检查计划,严控执法频次,做到执法公开、公平、公正;并不断深化行政和司法“无缝衔接”,在全省率先建立“公安与环保”联合办案机制,形成“公检法与环保”“监察与监测”联动执法、“监察与法制”联合会审、“监察与机关科室”联合办案的“三联”模式。

三项机制畅通协作,增加执法“产值”

健全完善帮扶机制。市生态环境局聚焦执法效能,深入探索完善执法计划制、双随机抽查制、正面清单制、非现场执法制等18个大项、34个小项制度,完成执法效能汇编,为减轻执法对象负担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。聚焦民众诉求,用好信访“晴雨表”,深化“领导包案”、接诉即办、信息收集、拓展诉求表达渠道、预警预防、分析研判等信访办理全过程闭环机制,2022年信访办理件数同比下降40%。聚焦纾困解难,坚持监管和服务并行,制定助企纾困“千百扶培”计划,明确帮扶企业、明确责任领导及联络人、明确帮扶任务,形成常态化调研调度,为企业牵线搭桥,解决痛点、难点,实现资源共享、互利共赢。2022年促成凡益湘钢(有释放产能需求)“牵手”金航港务(有船舶运输能力),每年可释放矿粉产能约40万吨,增加产值约1.2亿元,增加利税约620万元。

优化创新管理机制。市生态环境局深度优化审批许可,以“最多跑一次”为目标,审批事项进驻“市民之家”集中办理,弥补闲置污染防治设施拆除审批服务的“空白地带”,巧借行政审批“网上办”,实现受理、评估、审批流程再度细化,审批环节再次精简,审批时限再次缩短,企业满意度再次提升。深化在线监控管理,监测队伍进驻企业爬烟囱、查在线、做监测,找出了“白天正常、晚上异常、愈发严重”等“杂症病因”,有效解决了在线监控数据异常、技术短板等问题。

大胆适用处罚机制。大胆适用轻微行为免罚,湘潭市率先在全省发布《湘潭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》后,对“15类轻微环境违法行为”免予行政处罚。2022年,湘潭市按相关规定对符合免罚规定的12家企业下达了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,共计减免罚金125.5万元,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。大胆推行包容审慎监管,优先运用说服教育、劝导示范、警示告诫、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,审慎运用强制措施。

三种模式联通协调,深挖执法“最值”

“违法必究、无事不扰”。市生态环境局深化差异执法,出台相关方案,明确对恶意违法企业依法严惩重罚,对守法企业“无事不扰”,对轻微违法、无心之过或能力不足的企业加强帮扶指导,免予处罚,防范避免对企业采取直接关停、“一刀切”等简单粗暴的处置措施。创新正面清单,根据企业环保信誉、污染源排放等多维角度,将湘潭市中环水务有限公司、大唐发电等50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,减少对企业现场执法频次,有效发挥了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。网集“云上”执法,将自动监控作为非现场监管方式的重要手段,并以“日报表、月通报”形式进行交办。利用无人机航飞监测、VOCs走航车、DOAS走航、尘负荷走航车、激光雷达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监侦手段,充分发挥非现场执法方式“千里眼”功能,实现由“撒网式执法”向“精准执法”的重大转变。

“集体审理、维护权益”。市生态环境局对重大决定实行集体审议。对处罚数额在10万元以上、当事人异议较大或涉及停产、关闭、吊销许可证、行政拘留移送或刑事移送的行政处罚案件,由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,避免“同案不同罚”“畸轻畸重”等弊端,规范行政处罚行为。社会执法辅助联动,探索实践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笫三方社会机构辅助执法,邀请行业专家、律师参加案件办理与案件讨论,去年共委托笫三方辅助执法参与案件19起,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。容错纠错激发动力,充分保障公正执法、公正审理,执法人员的意见得到充分发表,积极性得到全部释放。

“有奖举报、案例曝光”。市生态环境局聚焦关乎群众的重点、热点等切身利益问题,在全省率先开展公众举报有奖,并于2022年扩大了奖励范围,提高了奖励标准,优化了审核流程,实现了有奖举报高效高质,截至目前已核实37件有效举报,发放奖金4.7万元。市生态环境局还将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工作制度化、常态化,定期汇总全市典型环境执法案例,并及时公开曝光。2022年,湘潭市累计曝光典型生态环境违法案件20余起,特别是曝光的黄某平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,分别被生态环境部、省生态环境厅作为典型案例对外公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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